職訓補助課程
#皮雕製作實務班 台北場 #報名代碼140356
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64號3樓(士林新鑽大樓)(近芝山站2號出口直走戲曲中心斜對面)
實際參訓費用$20,400(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$16,320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$4,080)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#皮雕製作實務班 台北場 #報名代碼140356
課程時數108小時 參訓費用:$20400 (訓後補助退費)
#報名條件 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##並具就業保險#漁保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#上課時間110年10月03日至110年01月23日(星期日)有另外三天是(六)
#報名時間110年09月23日 12:00 ~ 110年09月30日18:00
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加入會員
2.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: https://ojt.wda.gov.tw/ 報名
2021/10/03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開訓典禮/教務管理/皮革工藝的歷史與發展/國際皮雕發展趨勢/ 皮革染料的認識/雕花之花卉介紹/工具及相關原料認識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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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1016 9:00~16:00 星期六 |
(證件夾)/基礎工具的應用與技法/旋轉雕刻刀使用/基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/ 基礎花卉之打邊、P代號、挑邊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/ |
2021/10/17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證件夾)/基礎花卉之上色、定色、手縫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 (筆筒)/基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0/23 9:00~16:00 星期 六 |
延續上周課程(筆筒)/基礎花卉之打邊、P代號、挑邊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 基礎花卉之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上色、定色、磨緣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0/24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筆筒)/磨緣處理、皮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 (皮革時鐘)/深度花卉之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0/30 9:00~16:00 星期 六 |
延續上周課程(皮革時鐘)/深度花卉之割線、打邊、P代號/示範教學與實作/ 深度花卉之P代號、挑邊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0/31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皮革時鐘)/深度花卉之浮雕技法、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 深度花卉之上色、定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1/07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皮革時鐘)/菱斬打洞處理、磨緣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 磨緣處理、手縫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 |
2021/11/14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(手機袋)/皮面描圖/皮面雕刻/示範教學與實作/ 運用裝飾工具修飾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1/21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手機袋)/染色技法教學/皮面用毛筆染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 染色技法教學/皮內裡用棉花染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1/28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手機袋)/黏合組合技法教學/示範教學與實作/ 內裡皮面黏合組合(含裡襯布)/示範教學與實作 |
2021/12/05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手機袋)/內裡皮面縫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 外皮與內裡組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 |
2021/12/12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(對折長夾)/皮面描圖/皮面雕刻/示範教學與實作/ 運用裝飾工具修飾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2/19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對折長夾)/特殊染色技法教學/皮面用毛筆染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 特殊染色技法教學/皮內裡用棉花染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1/12/26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對折長夾)/黏合組合技法教學/示範教學與實作/ 黏合組合技法教學注意事項/內裡皮面黏合組合(含裡襯布)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2/01/09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對折長夾)/內裡皮面黏合組合(含裡襯布)/示範教學與實作/ 整體修飾/示範教學與實作/ |
2022/01/16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延續上周課程(對折長夾)/內裡皮面縫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 外皮與內裡組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 |
2022/01/23 9:00~16:00 星期 日 |
作品修飾組裝完成整理及保養/皮雕製作安全注意事項/ 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頒發結業証書/創作心得分享/創業注意事項Q&A/ |
學員學歷:不限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退費辦法】
※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
(二)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※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因故未開班。(二)未如期開班。(三)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【說明事項】
1.訓練單位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2.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家庭暴力被害人、更生受保護人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65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3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/5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。
4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
※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
(二)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※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因故未開班。(二)未如期開班。(三)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【說明事項】
1.訓練單位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2.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家庭暴力被害人、更生受保護人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65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3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/5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。
4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